鄂爾多斯煤炭價格調節基金首月入庫2.3億元
[2015-12-22 16:21:30]詳細說明:
為保持煤炭市場價格的相對穩定,推動煤炭行業的可持續發展,促進地方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。按照自治區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,自今年7月1日起,全自治區開采原煤的單位和個人,均應按原煤產量繳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,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征繳工作由全區各級地稅機關負責。
截至8月14日,鄂爾多斯市地稅局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已征繳入庫22664.3萬元,除神華集團所屬煤炭生產企業外,地方煤炭生產企業應申報繳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22664.3萬元,目前已全部自行申報繳納,累計入庫煤炭價格調節基金22664.3萬元,申報率、入庫率均達到100%。收入總量占全自治區收入總量的91%。
鄂爾多斯市煤炭資源富集,現已探明煤炭儲量1496億噸,占全國的1/6,是全國的煤炭產量第一地級市。鄂爾多斯市地稅局目前所轄煤炭生產企業196戶,其中地方煤炭生產企業187戶,預計全年可征繳煤炭價格調節基金近40億元。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及時足額入庫,體現了地稅部門科學化、精細化、專業化的管理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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