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赤峰市開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
[2015-12-22 16:12:55]詳細說明:
從7月1日起,赤峰市對轄區煤炭企業開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。征收標準為褐煤每噸8元、無煙煤每噸20元、其他煤種每噸15元。預計下半年,赤峰市開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將超億元。
煤炭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于: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和平抑市場價格;在市場物價顯著上漲時,對低收入人群生活補貼;困難煤礦和煤礦老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社會保障補助;礦區環境和生態恢復治理;煤炭資源枯竭礦區轉產補助;農村牧區貧困戶冬季取暖用煤補貼;煤炭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經費補助;煤炭深陷區治理及礦區移民搬遷補助;礦區道路、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補助以及其他支出項目。
開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,對于完善煤炭資源價格補償機制、提高對煤炭市場價格的宏觀調控能力、促進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等都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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